為進一步提高醫療機構核酸檢測能力,積極應對可能新出現的新冠肺炎疫情,滿足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檢測需求,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印發《關于進一步加快提高醫療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能力的通知》,對各地提出具體工作要求。
一是要求高度重視提高核酸檢測能力工作。各地和醫療機構要將提高核酸檢測能力作為“外防輸入、內防反彈”的基礎性工作,加強核酸檢測工作的規范管理,強化核酸檢測能力儲備,盡快提高檢測能力。
二是加強當前核酸檢測工作的規范管理。針對當前核酸檢測工作中存在的問題,細化解決措施。包括規范核酸檢測結果報告形式,提高出具檢測報告的時效性,持續開展檢測培訓,推動醫療機構之間互認檢測結果等。
三是做好核酸檢測應對準備工作。為應對可能新出現的新冠肺炎疫情,要求各地做好核酸檢測應對準備。包括掌握本地區核酸檢測資源和能力現狀,做好核酸檢測能力儲備并制訂應急預案,確保一旦出現疫情,能夠迅速調集資源,短時間內迅速提高檢測能力。
四是按時報送核酸檢測信息。要求各醫療衛生機構落實好核酸檢測日報告制度,為疫情防控提供重要參考,在信息報送過程中,保證數據安全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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